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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不能对违反编辑伦理道德的行为保持沉默

时间:2019.01.04 浏览:583次 作者: 来源:

学术研究的可靠性越来越令人担忧,然而,通常做法是,出版商即使将论文撤回,也不会解释背后的原因。

亚当·考克斯(Adam Cox)、罗素·克雷格(Russell Craig)和丹尼斯·图里什(Dennis Tourish)认为,对那些违反编辑伦理道德的人不加以谴责已经削弱公众对科研诚信的信心。

我们最近研究了734份经济学同行评审期刊,发现有55篇论文被撤回,然而撤回原因不是“偶然重复”就是“管理失误”。其中有28篇没有明确指明是否涉及任何可疑的研究实践。看起来好像是:其他27篇论文被撤回原因包括虚假的同行评审、剽窃、有缺陷的推理和重复提交。

28篇当中有23篇是“无理由”撤回,甚至不清楚是谁揭发这些论文的:只有编辑吗?只有作者吗?还是两者都有份?

这样的沉默处理意味着同一作者的其他论文可能不会被调查并继续传播,然而它们是应该被调查的。论文作者可能感觉得到了保护,但遏他们和其他类似不当行为的力量却减弱了。

许多出版商遵循出版道德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和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的准则,这些准则要求披露撤回论文的明确理由。然而,我们发现出版商关于撤回的政策声明往往模棱两可,而且也不清楚如何应对与研究相关的严重罪行。

也许出版商不愿意让自己难堪。或者,他们可能惧于法律诉讼。但是,除了道德义务外,他们还应该认识到,人们越来越多地发现这些不当行为,这一点正在削弱了公众对研究诚信的信心。

出版商会声明,他们通过提供一定程度的编辑审查来保障研究质量,将糟糕的学术研究成果排除在外。如果这种声明掉了份量,那么许多独特的卖点也会掉份量。然而,如果出版商对不当行为采取强有力的行动,他们将更有资格维护自己的声明,即在维护标准的同时为出版过程增值。

在我们看来,如果一家杂志的出版商因研究行为不当而撤回一篇论文,那么他们就有义务提醒其他发表过同一作者论文的期刊。在一些极度恶劣的案例中,如涉及数据造假的情况下,应要求期刊编辑对论文进行审计。

与此相关的是,出版商应该要求提交论文的作者以便于检查、重新分析和复制的方式提供他们的数据。这将成为防范数据欺诈和糟糕的统计分析的屏障。这种要求有理由在物理学和生命科学中广泛提出,但目前仍局限于经济学领域的顶级期刊。这种情况也许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因为数据造假而撤回的文章。

只有付出更大努力,才有可能改变现状。经济研究论文剽窃委员会(Research Papers in Economics Plagiarism Committee)是一个国际学术志愿者组织,主要由经济学家组成,他们会调查可疑的剽窃案例。他们在经济界很有名,迄今已确定七篇论文涉及不当行为。在我们撰写本文时,这些论文都没有被撤回或更正。

社会科学界也没有特别努力地标注那些已被撤回的论文。例如,一篇在2007年被《美国经济评论(American Economic Review)》撤回的论文,至今仍未在任何地方标注为“已撤回”。如果不标注那些有缺陷的论文,它们就有可能继续被引用,从而影响学术思维。

期刊必须更加积极主动有所作为。不对学术出版物中的不当行为采取严肃措施,就会有损研究诚信。

而出版商和编辑则是重要的守门人。他们不能继续这样:在自己没有做到襟怀坦荡的情况下,要求作者光明正大。

本文作者:

亚当·考克斯是朴茨茅斯大学( University of Portsmouth)的经济学和金融学高级讲师。罗素·克雷格是朴茨茅斯大学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学教授。丹尼斯·图里什是苏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的领导力与组织研究教授。本文摘编自他们在《研究政策(Research Policy)》上发表的论文《经济学中的撤回声明和研究不当行为(Retraction statements and research malpractice in economics)。

参考文献:

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opinion/publishers-cannot-afford-be-coy-about-ethical-brea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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